在处理
高空抛物的问题上,我们可以首选通过查阅并收集事发周围监控录像来获取有效
证据。
如若此举无法成功,则可尝试寻找现场目击者协助取证。
当
侵权行为得以确认时,应依法
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经过深入调查仍无法明确具体
侵权人身份,除了能自证清白的人之外,其他可能涉案的建筑物使用者都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在可能涉案的建筑物使用者进行了
赔偿之后,他们有权向实际侵权人
追讨所支付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
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