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不论您是否拥有农村户口,均无法继承农村宅基地。
这是因为宅基地并非个人私有财产,并不符合《民法典》所定义的可供继承的遗产范畴。
依据我国自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权与使用权,并有权在该土地上建设住宅及相关附属设施。
同时,第三百六十三条也明确指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以及转让等行为,应遵循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
此外,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进一步阐明,遗产是指自然人在离世后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然而,若某项遗产因法律规定或其自身性质而无法被继承,则不得进行继承。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