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乃是由国家公证机关依据立遗嘱人的请求,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予以确认和证明的过程。
执行公证遗嘱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立遗嘱人需提交正式的申请书,并亲自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其次,公证处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核实,确保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得到充分保障。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