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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十年离婚时女方能分得哪些

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妇间的共有财产应依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进行分配;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当地司法机构依据财产状况的实际情况,兼顾子女利益及女性权益,做出公正裁决。
在此基础上,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亦应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此外,夫妇可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在离婚时应按照该约定进行处理。
当女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原因承担了过多的义务时,在离婚时有权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而对方必须给予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当地司法机构作出最终判决。
以下是可能导致离婚的几种情形,在这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存在其他严重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每起离婚案件中的过错行为引发的离婚损害均具有独特性,因此赔偿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可由夫妇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当地司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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