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缔结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合法原则;
以及5、公序良俗原则。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条之规定,各
民事行为主体在进行各类民事活动时,应始终坚持自愿原则,依照自身意愿来设定、变更或终止相关民事
法律关系。
同时,第六条也明确指出,各民事行为主体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时,应始终遵循公平原则,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此外,第七条还强调了各民事行为主体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时,应始终坚守诚信原则,秉持真诚态度,严格遵守各项承诺。
最后,第八条则明确规定,各民事行为主体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亦不得违背社会
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