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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房屋拆迁了怎么办

抵押的房屋拆迁了怎么办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07 14:30:15 已帮助16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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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房屋拆迁了怎么办
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依法享有在房地产合法拆除或变价时而获得的款项中的优先受偿权利。
在此过程中,如若房屋因故需要进行政府征用,抵押权人有权将所获的各种保险金、赔偿金以及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弥补其权益损失。
即便此时,被担保的债务尚未到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仍可选择提存这些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的房屋及其附属不动产在面临政府拆迁时,都应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
而对于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在面临政府拆迁导致抵押物灭失的情况下,抵押人有义务优先使用拆迁所得款项来偿还其所欠债务。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四条
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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