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这一事项,然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官确实会与被告的亲属接触和会面。
例如,在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当涉及到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时,通常需要被告家属协助执行相关程序,这时法官便可能需要与其家属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但是,如果当事人存在私下请托、行贿受贿等不法行为,那么这样的会面将被视为非法行为而受到禁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