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强制拆迁时,唯一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便是采取法律手段。
可以委托律师向法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实施强拆行为的主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当在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共同协商确定的签约期限内双方无法达成满意的补偿协议,或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尚不明晰的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可依据相关法规条款,向有权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交报告,请求按照之前制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以上决定及涉及补偿事宜将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