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伟大祖国的土地上,若有任何涉嫌贩毒且拒绝承认其违法行为之人,法院并不会对其判处过重的惩罚。
关于非犯罪情节的从重处罚,我国的法律制度仅限于法定从重处罚,并不存在酌定从重处罚这一概念。
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具备刑法所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罪犯,在判定其法定刑罚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刑的限度之内进行施以相应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特殊减轻】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