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姻生活中的财富分配问题,当解除婚姻关系之时,针对个人物品所产生的归属纠纷不需进行分割处理,除非存在其他特殊约定的情形。
而对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应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
如未能达成共识,则需要交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财产实际状况及相关政策法规做出裁决,其中优先考虑的是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维护以及在婚姻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的一方的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