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
诉讼罪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本罪的实施者既可以是单个自然人也可以是
法人实体或非法人组织;
2.此项
犯罪所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
司法机关正常行使职权的稳定以及他人合法的
财产权益等;
3.从客观角度看,本罪的具体表现即为通过捏造不实的事实来
提起民事诉讼,从而干扰了
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或者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4.在主观方面,本罪的
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二款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通过
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从而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并处
罚金。
对于单位犯下此类罪行的情况,应对该单位施加罚金的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述条款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
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