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的法规及司法解释,在网络空间中所发表的攻击性言论无疑构成了对于他人人格权的侵犯,对此类违法行为,受害者有权按照我国的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关于受害者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如禁止侵害、排除阻碍、消除危险、消除不良影响、修复丧失的名望、赔礼道歉等,均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作为民事主体,我们都拥有名誉权这一基本人权。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以侮辱、诽谤等不当手段来损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指对于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方面的社会评价。
如果有人采取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虚假事实进行诽谤,情节严重的话,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然而,若该犯罪行为仅涉及到个人权益,且未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威胁,则需由受害者亲自提出控告方可启动司法程序。
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上述行为的情况,若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提供证据存在困难,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