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于
非法经营罪的
从犯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可
申请取保候审,这些特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这类人员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
其次,他们可能会面临
有期徒刑的
处罚,然而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相对较小;
最后,如果他们存在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独立生活、怀孕或正处于哺乳阶段,以及法律程序中
羁押到取保候审的过程等等特殊情形,也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