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所尽的监管职责主要在于对消费者在商品品质、服务水准、衡量准则、认证标志、后续服务、定价结构等各个环节所提出的反馈与建议进行尊重并采纳。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经营者必须根据各个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应对策略,如设置意见箱或留言簿,亦或是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等。
除此之外,当面临消费者直接参与的监督时,经营者也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予以积极回应。
而在面对消费者组织、技术质量稽查部门、商业行政监管部门以及物价监管部门等多重层面的监督时,亦要予以充分重视并配合执行。
只有通过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树立起以消费者为核心的理念,经营者才能够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