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楼不可擅自进行翻新扩建。
对于已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业主而言,若欲在原先地址实施改造与重建,原则上其使用性质不得被更改,原有建筑物的地基不可有任何扩展,原始建筑面积亦不应有所增长,以及原建筑的高度不能被提高。
此外,所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综合考虑修改或重建后的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和谐度问题,以及不能降低原有技术指标和日照需求等因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