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首先列举一下建设银行针对刷卡消费的“消费分期”服务情况。
消费分期是指将单笔额度超过千元的未出账单进行分期处理。
该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是从您的相关刷卡行为发生之后,直到最近一次的账单日前的两天。
涉及的业务金额方面,要求每一笔刷卡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关于分期次数和相关费用的问题,我们已经根据网上公示信息为您整理并附图如下,请您查阅。
举个例子来说明:
假如您的账单日期固定在每个月的五号,而到期的还款期限则是账单日后二十天,也就是每个月的二十五号。
那么,假如您在11月25日刷卡消费高达五千元的话,您便可以在今年的12月3号(因为12月5日为账单日,那么账单日前的两天就是12月3日)前致电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办理这笔消费的分期业务,按照分期三期处理即可。
在每一期的分期本金计算中,我们需要将总款项除以三,得到的结果便是1666.66元。
至于每一期所需支付的手续费用,我们需要用总费用乘以百分之零点七的比例,得出的数字是35元;
在三个分期周期内,累计要支付的手续费用总额是105元。
每一期分期应偿还的总金额为上述步骤中的总和再加上35元,因此,每一期实际应偿还的金额为1701.66元。
计算的时候,需要注意第一期分期需偿还的总金额将会包含在12月份的账单当中显示,您需要在今年的12月25日之前做出相应的还款安排,这也是每一期分期应偿还金额的结算周期。
对于未来的分期偿还情况,也可以依据以上步骤进行计算。
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分期付款的详细内容,您可以登录建设银行的信用卡官网上的“分期付款”子页面进行查询查看。
如果您还有任何其他问题或者疑虑,欢迎随时向我提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