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人去世后债务承受主体问题,具体责任分配需参照多种因素进行判断与衡量。
当债务人离世后,若留下了可供执行的个人遗产,这部分财产将被视为偿债清偿额度的最大上限使用;
若无任何遗产残留或遗产数额无法填补全部债务差额,在这种情况下,有担保人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为其代为偿还债务。
同时,倘若此类条件均未满足,则应进一步审阅相关债务款项是否属于共债定义范畴,若是,则需由所有共同债务人按比例承担还款义务。
除外上述情形以外,无其他索债可能,无需展开债务偿还事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