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由于男性同胞主动提起离婚诉讼,抑或是由女性同胞率先提出仳离诉求,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在原则层面上都应保持一致性,即若存在书面协议则依照协议内容予以分配合法权益,如若无纸质约定,则依法依规执行。
若涉及夫妻任一方的专属财产;
原则上仍然归属该名配偶,然而若牵涉到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时;
从法律角度而言,总体划分比例通常为各占一半,当然司法实际操作过程中亦需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财产的原始取得途径及其贡献程度等,以便实现更为理性和公正的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