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状在
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展现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模式,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接受医疗服务的病患丧失生命或者严重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
在具体阐释这一
犯罪构成时,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重要的层面:
首先,在医务人员针对病人进行诊断和护理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其次,由于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病人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或者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最后,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与病患受到重伤甚至死亡之间,必须存在着
刑法意义上的必然联系和因果关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
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