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便对
涉嫌犯罪者未进行先行
刑事拘留,而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请
逮捕,亦是可行的处置方式。
然而,若存在能够确证其犯下罪行的
证据,且
犯罪行为有可能导致最高达十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处罚,或者对存在可能导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惩罚包括
拘役和
罚金刑等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同时该
犯罪分子过去曾有过
故意犯罪的记录或身份尚未查清的情况下,必须依法实施逮捕。
对于已经被采取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而言,一旦他们在遵守这些
强制措施方面出现了严重违纪行为,应视具体严重程度考虑是否对他们进行逮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