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决定
缓刑考验期的长短时,首要考虑的因素便是原
判刑期的长短。
其中,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短,被判处拘役的
犯罪人所接受的缓刑考验期一般会比原判刑期长但不会超过一年,而且通常不低于两个月。
而缓刑考验期的起始日期则是从
判决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2、依照我国《
刑法》第七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所接受的缓刑考验期的刑期应该超出原判刑期至少一年且不少于两个月。
3、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他们所接受的缓刑考验期应该是五年以下,并且不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起始日期应当是从判决确定日这一天开始计算的。《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