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饮酒,特别是通过饮用酒类饮料等方式获取酒精含量后,进行控制和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即被称为酒后驾驶。
这种行为可以进一步细化为饮酒驾车与醉酒驾车两个类别。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人员,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将有权利暂扣其六个月之久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需向其征收一定数额(通常为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罚金;
如果情况更为严重,如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包括交通管理部门在内的若干机构将会采取强制措施,直至醉酒者清醒为止,然后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