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酒精影响下驾驶机动车辆而曾遭受过处罚,然而在处罚期限过后再次饮酒并再次驾驶机动车辆;
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
将机动车辆交给尚未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士来驾驶;
机动车辆以超过法定时速50%以上的速度行驶;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以及在重大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了刑事犯罪等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管部门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