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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银行起诉信用卡诈骗。现在又没有偿还能力应该怎么样办

请您尽快与银行方面进行债务偿还谈判。
若此银行采取法律诉讼手段的话,您将有极大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的风险。
以下是信用卡恶意透支所可能带来的诸多后果:
第一,银行会对此录入您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之中;
其次,信用卡持有人需承担每天0.05%的利息,这类利息自消费之日起就开始计算了;
第三点,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每月计算一次;
此外,银行还有可能对您提出法律诉讼框架;
最后,从信用卡欠款清偿完毕的那一天算起,在未来长达五年时间内,您都不能够在任何银行办理相关的信贷业务。
关于信用卡欠款,当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仍然未能催收到这笔款项时,他们将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倘若您在这个过程中表达了还款意向,并制订出合理的还款计划,按照计划如期履行还款义务,那么银行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将其视为刑事案件,更不会启动警方立案程序
然而,若您一直拒绝还款,银行便极有可能采取更为激烈的民事起诉手段,最后实在还不上款的情况下才可能启动警方报警程序。
假如警方已经完成立案工作,而您仍旧不予还款的话,可能被判定为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的信用卡欺诈罪。
为您提供详细法律指导如下: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文规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至二十万不等;
数额巨大或出现其他严重情节,则应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五万至五十万之间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另有特别严重情节者,则须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至五十万之间的罚金或上缴全部资产:
(四)关于遭受恶意透支行为。
该法所指的"恶意透支",特指持卡人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资金,超出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进行透支,即便经过发卡行催收也依旧未能返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所得为目的,如果超额透支且在发卡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没有归还的话,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应该认定为"恶意透支"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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