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若存在外遇行为,其配偶有权提出离婚诉求。
在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就共有财产进行协商分割。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交由法庭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裁决,无过错一方可寻求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夫妇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考虑到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最终的判决。
同时,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依法给予充分保障。
此外,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重婚行为;
(2)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3)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具有其他严重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