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人故意编造诸如爆炸威胁、生物化学威胁以及放射性威胁等恐怖讯息,或是明知其为虚假的恐怖讯息却仍故意散布这些讯息以干扰和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那么这样的行径必将被视为严重犯罪予以立案。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那些策划出来的虚构恐怖信息只有在被传播并扩散到广大群众中,引起人们的恐惧与恐慌,进一步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时,才会构成这种犯罪。
但需要注意的是,本罪并非要求行为者既要实施编造恐怖信息的举动,同时还需具备传播此种恐怖信息的行为,二者缺一不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