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具体
处罚措施如下:
1.
违法情节轻微处理:
将面临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不等的罚款,同时对该单位的直接
主要责任人及其他直接相关
责任人员,实施处罚额度分别不超过单位罚款额百分之五与百分之十之间的罚款,如存在
违法所得,则会被予以没收。
2.违法情节一般的处理:
在这类情形中,中标将被判定为无效,在此基础上遭受中标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而对于该单位的直接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责任人员,他们所应承担的
罚金计提方式是单位罚款额的百分之十。
若存在法律规定的违法所得,同样需要被没收。
3.违法
情节严重的处理:
如果违法行为已经达到相当程度,中标将会被判无效,同时应缴纳中标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该单位的直接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责任人员也需承受单位罚款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如出现违法所得,亦将被采取没收措施。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取消该单位未来三年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任何交易活动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
串通投标或者与
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