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小三已有身孕,也并不意味着她必然涉及
重婚罪行。
而是当配偶与其第三者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丈夫和妻子或许都可能涉入重婚行为:
一是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前提下,丈夫或妻子与小三进行了
结婚登记;
二是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前提下,丈夫或妻子与小三以配偶名义共同生活。
若小三明确知晓对方婚姻状况,却依旧与对方办理
结婚登记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此时小三也将被视为重婚
行为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
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