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典的定义,“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乃是其中的一项重罪,指的是那类明明知道别人在信息网络中实施某种
犯罪活动,却依然为他们的
违法行为提供各种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性支援,甚至包括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辅助服务,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则将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可能还会被判处相应
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