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信用卡欠款未能如期偿还,将导致高昂的利息及滞纳金累积,同时亦可能对个人的信用纪录带来不良影响;
倘若存在故意拖欠的行为,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而面临法律诉讼。
对于此类状况,持卡人可考虑采取以下策略进行应对:
首先,偿还最低还款额。
只要持卡人能够支付这一最低额度,银行便不会收取滞纳金,且对个人信用无负面影响,但需注意的是,在此期间仍需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费用。
其次,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
持卡人应主动与发卡行取得联系,详细阐述自身困境,明确表明并非有意拖欠,而是因临时性的经济状况变化所致,请求给予宽限期以完成还款。
一般而言,只要持卡人主动与银行取得联系,银行通常会为其量身定制一份双方均能接受的还款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