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泱泱中华大地,
土地使用权所有者进行土地出租时,必须缴纳包括
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以及
城建税在内的诸多
税费。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其中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负责履行砌入义务,因此,租赁土地亦须依法缴纳该项税款。
值得强调的是,土地使用税应当由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或是个人来承担缴纳责任。
然而,若是持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并不在土地所在地开展日常运营活动,那么他们便可委托
代理机构或者实际使用人作为代为缴税的
代理人。《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