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的服务费用规定如下:
(1)根据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收费规格。
具体包括:
1.计时收费,依照每小时3000~15000元的标准执行;
2.按标的价值比率收费,标的价值在10万元以内(包含10万元)时,收取10%的费用(最低收费为3000元);
当标的价值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包含100万元),则收取6%的费用;
若标的价值达到1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包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
对于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情况,我们将收取2%的律师服务费。
同时,我们以当事人之间争议标的额的差额累积计费。
(2)当涉及到再审或申诉案件时,相关律师服务费用会依据一个诉讼程序阶段中确立的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来计算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