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若责任人完全负担不起赔款且无力先行垫付,则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应立即启动车辆所属保险,请求保险公司依照相应条款对受害方予以理赔。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保险法》之明确规定,凡属投保险种涵盖范围内之事故在发生之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内向保险公司通报情况,并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申请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