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合伙联营专题 > 合伙人侵占需要什么证据

合伙人侵占需要什么证据

在处理侵占案件时,您有权收集各类实物证据、书面凭证及其他相关的证据资料,用以证实案件真相。
侵占罪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范畴,它特指个人以非法占据为核心动机,将其接受委托或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被遗忘之物或隐藏物品擅自据为已有,且该等财产的价值达到一定程度,被请求归还后仍拒绝偿还的不当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对于将受托或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返还者,应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处以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对于将他人遗失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交出者,亦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然而,本条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仅限于受害人主动提出控告方能启动司法程序。《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5-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石岳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公司经营、劳动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石岳律师

帮助人数: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