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债务的法律有效期通常划定为三年之久。
当无法确认具体的履行期限时,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便应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然而,倘若债务人在债权人首次向其主张权益之时即明确表示将不会履行其义务,那么,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就应该自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约之日开始计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