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撤销公司股东身份的
诉讼有效期为三年。
然而若存在其他法律
法规对此有所特别规定,则应遵循该等规范进行处理。
诉讼有效期的起算点从
当事人知晓或理应得知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方之日开始计算。
在特定情形下,如自权益受损之日已超出二十年期限,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
但在特别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予以适当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