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受到威胁或者强迫签署的协议均属于可以撤销的协议范畴内。
2.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可撤销协议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方面是在对方处于困境、缺乏独立判断力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
另一方面则是由于
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协议;
此外,如果签订协议的其中一方存在
欺诈行为,那么该协议也将被视为可撤销协议;
还有就是当一方或者第三方采用
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
当然,除了以上这些情形,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的可能导致协议可撤销的其他原因。《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