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对于身陷贷款之困的夫妇而言,离婚依然是权利所在,只需双方达成各自的意愿并提出申请,那么便可顺利进入离婚登记阶段。
值得留意的是,在此过程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以及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承担方面都需达成共识,并且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等待期后才能领到正式的离婚证书。
若是双方对于如何达成离婚共识存在疑虑或者无法达成一致的话,还有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此类情况下法院所主持的庭审过程中,必然会先对矛盾双方进行调节性的工作,如果证明二人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且无缓和余地的情况下,则会最终依法作出使离婚生效的判决。
因此,关于财产的归属及争议,其实本身并不妨碍离婚程序的进行与完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