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出现逾期之情,必须立刻进行还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负担,否则将会面临严重的信用卡欺诈危险性。
实际上,面对此类问题,每个商业银行均设有相应的延迟期限,只是并不公开披露给所有用户知晓。
通常来讲,若在到期还款日期未能完成还款过程,短时间内并不会立即纳入到银行纪录的逾期范畴之内。
依据各大银行普遍设定的规则,在每月最后还款日后仍然享有为期三天的宽限期。
在此期间进行还款,可被认定为准时偿付账单款项:
1、若能全额偿还欠款本金以及利息直至本息全齐,那么将不产生其他任何额外费用;
2、若实际还款金额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则视为逾期现象存在,此时需按照年利率0.05%计算利息,另按照最低还款额未偿部分的5%缴纳滞纳罚金;
3、若实际还款金额介于眉山还款与全额还款之间,包括但不限于等于或者高于最低还款额,小于全额还款,在此情况下则必须按照年利率0.05%支付相应利息。《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