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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刑拘三月留案底吗

单纯的被刑事拘留并不必然导致案底的产生。
所谓“刑事案底”,乃是指经过法庭正式审判,被认定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上个人资料及犯罪事实介绍,以及审理流程记录和裁决结果等重要内容的终身性档案记录。
而在刑事诉讼方面,拘留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看作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接受监管的相关案件,在进行调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临时剥夺个人行动自由的最严厉强制手段。
尽管刑事拘留并非正式的刑事惩罚,只是警方在侦查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而已,因此当事人并未真正受到刑事制裁,也就不可能有历史记录的留存——换言之便是不会形成所谓的“案底”。
仅当涉及到真的刑事处罚时,当事人才能真正在案卷上留下犯罪的痕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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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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