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若存在如下所列举的任一情形,那么便可以认定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
具体而言,该罪行的量刑标准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数额较小的情况,即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此时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其次是数额较大的情况,即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此时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最后是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即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此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