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信用卡透支以后未按照规定及时还款则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银行有权向持卡人追偿其所欠的本金,同时还需要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滞纳金及超限费等相关款项。
若经过法院审判,银行获得胜利,持卡人还需承担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此外,若持卡人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定金额且逾期未还款的行为,那么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届时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具体而言,若逾期金额超过1万元,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持卡人未来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带来负面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