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立案必须具备以下两大条件:
其一,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且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二,该案应由具有法定职权的特定机关进行立案审批。
当公安机关接收到符合上述标准的刑事案件时,经过严谨的审查过程,如果认定该案件具有立案侦查的必要,便应该尽快实行立案侦查;
当然,若判断该案不应立案,公安机关亦应依法作出相应决定,编制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务必于收到之日起三日内送达相关控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