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离婚之时,未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一方有权力暂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
然而,倘若双方能够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书面协议,则该协议将具备法律效力,从而使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得以合法地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抚养费用。
此外,若人民法院认定该协议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且不会对子女的权益造成任何不良影响,那么他们亦会对此表示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