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债务方若无法按时偿还债务,通常存在两种迥异的情形:
其一为短期内无法偿付,介于此种状况之下,借款人有权在支付期到期之前,向贷方请求延长期限,以实现债务方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
另一种则是永久性无力偿债。
对于后者,只能借助债务方个人目前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清偿,这便需要经过法院严谨的审判程序,随后做出正式裁决,最后将该裁决加以执行。
换言之,只要债务方具备执行裁决的能力,却故意拒绝执行,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罪。
倘若债务方确实面临履行困难,法院亦会适当延长其履行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