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
违法行为。
尽管对方未能依照既定程序进行合法建设导致其建筑物成为
违章建筑,然而,禁不住拆除这一行动本身需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
因为,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具有某种占有权的主体,如果侵吞国有、
集体财产或者侵犯他人财产,理应还原这些物品,若无法做到,便有责任以等额货币给予补偿。
又如若对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害,则应当修复原状或作合理的价格
赔偿。
至于因为他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了实际损失的受害者,侵害者还须负责对此类损失进行赔偿。
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本应当归属
执法机关的职责范围内,因为他们享有维护社会秩序的权利,能够依法依规予以拆除非法建筑。
同时,执法机关需尊崇法定的程序,不得随意越权执行,更不能由任何单位或个体逾越其权限进行擅自拆除。
因此,即便搞清楚了该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作为普通公民的您也未获得执法机关的指令许可,就不能擅自进行破坏和拆除,必须对邻居的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