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尚未取得营业执照便无法进行店铺门头的搭建,这是由于无营业执照不能够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门头则泛指由企业、机构以及个体经营者在其注册地址之门外所设立的标志标识与相关配套设施,是构成商铺外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如果您身为个体经营者,那么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准备和提交所需材料以成功办理营业执照:
1.首先要准备好门店的房产证明副本复印件,若您租赁他人房屋作为店铺使用,还需提供正式且内容完整的租房协议;
2.随后打印身份证件若干份并附带一定数量的个人免冠近照;
3.随后前往本地工商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表;
4.完成上述流程之后,恭喜您,您可以前往下一阶段,即税务主管机关处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
5.等到税务登记证办理完毕后,请立即申请购买所需的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