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家庭关系中,父母对孩子进行体罚是否应当受到
法律制裁,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若家长只是偶然间动手拍打或训斥孩子,且并未对其身体健康产生实际危害,那么他们将不至于承受
刑事责任。
然而,当这种行为引起了轻微的身体损伤,达到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的程度时,便可能遭受
行政处罚。
具体而言,将会面临五至十天的
拘留以及相应数额的
罚金惩罚。
情节较轻者,甚至只需要接受五天以内的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即可。
然而,倘若父母的这种
暴力行为(针对子女)性质恶劣,已经达到了
轻伤乃至更重的损害程度,则该行为可能构成
犯罪——故意
伤害罪。
这个时候,被告可能需要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即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更为严重者,如导致
受害人身受重伤,
量刑标准将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提升;
若是
致人死亡或者采用极端残暴手段使受害人身心俱损,则可能遭受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