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未能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且存在恶意透支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视为触犯了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恶意透支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应当被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定义的“数额较大”范畴。
因此,如果持卡人未能及时归还信用卡欠款,并且存在恶意透支行为,且欠款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那么他/她可能需要面临刑事责任,即入狱服刑。《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