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涉及
盗窃罪的
犯罪分子,若能在案发后主动退回
赃物,视为酌定情节可考量相应减轻惩罚;
而若犯罪数额虽大,但情节显著轻微且有退赃行为,则可考虑不予
起诉或免于
刑事处罚。
具体
刑罚规定如下:
(1)当
盗窃金额介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时,刑期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处以
罚金;
(2)若盗窃金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刑期则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3)当盗窃金额达到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级别时,刑期将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并依法
强制执行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对于涉及盗窃公共和私人财物的案件,相应的刑罚标准如下:
(1)如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小,亦或是进行了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
扒窃等恶劣行径,刑期均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
(2)当盗窃金额增大,或者出现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
判刑范围便扩大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处以罚金;
(3)倘若盗窃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级别,或存在其他更加严峻的情节,刑期最高将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案件处理结果还需包括施加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等额外
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